喜 报
商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理的刘某某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案成功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在办理刘某某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一案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引导侦查取证,释法说理,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在提起公诉时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并积极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梳理排查出案件中涉及的公益诉讼线索,依法开展调查工作,并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森林资源修复报告,后依法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效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问题及时向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实现了检察监督、依法行政和保护生态多赢共赢的良好办案效果。 下一步,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推动“林长+检察长”制,依法严厉打击涉林刑事犯罪,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强化对林业资源的全方位保护,筑牢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安全屏障。
附:案例链接(案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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