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4月份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工作分析
一、侦查监督工作
(一)审查逮捕工作
1.人均审查逮捕工作量
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9人,去年同期为74,同比增加6.76%,审查逮捕工作量为79人,去年同期为76,同比增加3.95%,其中批捕63人,不捕16人。
2.逮捕案件质量
捕后无罪判决0,去年同期为0,捕后无罪判决率为0;捕后撤案案件0,去年同期为0,捕后撤案率为0;捕后不起诉0人,去年同期为1,其中相对不起诉0人;证据不足不起诉0人。
(二)立案监督工作
1.立案监督工作量
(1)共监督立案5件,去年同期为3,同比增加66.67%。
(2)监督撤案0件,去年同期为1件,同比减少100.00%。
2.立案监督案件质量
(1)立案监督结案(监督立案后提起公诉)0人,去年同期为0,监督立案结案率为0。
(2)监督立案后有罪判决0人,去年同期为5,同比0。
(三)追捕工作
1.追捕工作量
共纠正漏捕5人,去年同期为2,同比增加150.00%。
2.追捕案件质量
追捕后结案2人,去年同期为1,同比增加100.00% ;追捕案件有罪判决0人,去年同期为1,同比 减少100.00%。
二、公诉工作
(一)审查起诉工作
1.人均办案数量
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68人,去年同期为181,同比减少7.18%。提起公诉122人,去年同期为96,同比增加27.08%,不起诉1人,去年同期为6,同比减少83.33%。
2.案件办理效率
案件审结率为99.19%,比省院考评满分标准95% 高4.19个百分点。
3.个案质量
共撤回起诉0人,无罪判决0人。
(二)纠正漏诉工作
纠正漏诉13人,去年同期为2,同比增加550.00%,纠正漏诉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3人,去年同期为4人,同比减少25.00%。
(三) 刑事抗诉工作
提出抗诉 2件,去年同期提出抗诉2件,同比0;刑事抗诉案件直接改判0件;发回重审0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1.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9,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采纳数为9人。
2.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16人,经监督纠正后已执行7.3万元。
3.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对减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类案件提出书面意见并纠正0人,出席减刑庭审0人。
4.监督纠正脱漏管工作:监督纠正脱漏管2人。
5.其他日常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0人,监督应当交付而未交付,或应当收押收监而拒不收押、收监0人。
6.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纠正监外执行不当10人。
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办理工作
共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0件,去年同期为1,同比减少100.00%;其中审查息诉0件,立案复查0件。
(二)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案件办理工作
共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申诉案件0件,去年同期为3,同比减少100.00%。审查息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为0,再审改判数为0。
(三)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
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0件,去年同期为0件,决定赔偿0件,同比— (0.0/0),支付赔偿金0万元。开展司法救助案件2件,去年同期为1,同比增加100.00%。
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一)公益诉讼案件工作
共发出诉前建议0件,直接起诉0件。
(二)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工作
共提出抗诉0件,同比— (0.0/0)。
民行案件抗诉案件原审裁判改变数为0件,改判比率为0。
提请抗诉0件,去年同期为0,同比— (0.0/0)。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去年同期为0,同比— (0.0/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数为2件,同比增加100.00%。
(三)执行监督工作
共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同比0。
(四)违法行为监督工作
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采纳1件。
六、环境资源检察工作
环境资源检察部门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0件0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件11人,监督立案1人。
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 (3.0/0)。不捕1人,同比减少66.67%;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相对不起诉0人。
撤销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数为0;未成年人捕后轻刑判决、缓刑判决数为0。
八、检察技术工作
共受理案件23件,已办结22件。其中勘验检查0件,技术协助0件,检验鉴定0件,技术性证据审查22件。
九、案件管理工作
案管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185件;送案审核191件;移送案件191件。针对办案活动不规范情况,案管部门通过口头和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方式向办案部门提出纠正12件,其中发出口头预警提示8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