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商城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2023年8月29日9时,由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商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天霖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商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涛作为审判长主持了案件的法庭审理。
庭审前
杜天霖检察长对卷宗材料进行了全面阅看,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对案件事实逐一审查,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精心制作出庭预案,为出庭支持公诉做了充分准备。同时,坚持惩治犯罪和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积极向被告人、被害人家属释法说理。
庭审中
杜天霖检察长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充分阐释了公诉方观点和法律依据,并对案发半封闭式小区内“道路”的认定进行了充分翔实有力地论证,当庭对李某某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法治教育。李某某声音哽咽,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予以认可,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律的惩处。商城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当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以来,商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带头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已成常态,“头雁作用”的充分发挥激发了“群雁活力”,全院形成了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推进了商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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