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城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8个内设机构设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经省检察院审核、省委、市委编办同意,商城检察院共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加挂司法警察大队、检察技术信息科牌子)、政治部、第一至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商城县检察院机关经过通盘考虑、反复酝酿,统筹当下与长远,系统考虑人员配置,形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上报省检察院和省委、市委编办批准。4月8日,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部署,4月9日至28日开展中层正副职选配和人员调整。经认真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在编办核定的编制数内配备人员,以保持人员总体稳定。
值得关注的是,新调整的内设机构中,第一至第五检察部按照数字顺序命名,专门负责检察业务工作,突出了检察职能和检察专业性。
此次改革坚持优化效能、突出专业化建设、注重统一规范等原则。院领导要求各部门人员要尽快进入角色、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谋划,搞好业务对接衔接,尽快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管理模式,确保改革任务圆满顺利完成,加快推进商城检察工作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