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传仁 童随宏
法警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处置、擒敌拳等演练余英汉/摄
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同步预防监督吴泽发/摄
近年来,商城县检察院不断探索建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1+ 3”联动机制,实现与该县公安局、法院、精神病医院的沟通协调,有效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程序。
监督关口前移,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监督强制医疗程序依法启动。该院与县公安局建立24小时内通报制度,要求涉精神病人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案情、强制措施等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检察机关。建立分级审查制度,对年老体弱及暴力倾向低的精神病人,建议公安机关责令由监护人进行监管,联系医院及时治疗。对暴力倾向较为明显的精神病人,建议由辖区派出所联合监护人加强监管,必要时送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对暴力倾向严重的,且监护人难以有效管控的精神病人,建议公安机关及时提出强制医疗意见书,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同时,该院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检察机关与公安部门分别确定联络员,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注重审后监督,与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切实维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针对执行机构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随意性大以及“变相羁押”等问题,该院建立定期评估回访制度,要求强制医疗决定作出后,由该院刑执局与县法院刑庭组成联合工作组,在3个月至6个月之间设定一个评估期间,定期组织强制医疗机构对被执行人进行病情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作出是否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在此基础上,该院还建立了“指定监护人”制度,对没有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严重不适格的精神病患者,指定其近亲属或住所地村(居)委会作为监护人,对强制医疗程序享有申请复议和申请解除的权利,最大限度维护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益。
主动延伸职能,与精神病医院建立联动机制,监督强制医疗到位。该院督促县精神病院实行强制医疗经费保障制度,与县精神病医院联合向县政府呈送《关于建立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经费保障制度的报告》,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县每年从县财政专项拿出5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各乡镇每年拿出3万元至5万元专项经费,由县民政局统一管理,专项滚动用于特困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建立分区治疗制度,监督县精神病医院建立强制医疗科室,将强制医疗科与普通精神病治疗科室隔绝。建立强制医疗解除后回访制度,定期对解除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进行复查复检,对有复发苗头的及时治疗,情况严重的及时依法重启强制医疗程序。
(胡传仁 童随宏)
转《 2017.09.29检察日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