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注重加强案件管理流程监控,采取“一关三查”,进行全方位、多环节动态监控,使该院的案件管理工作更精、更细、更深。
严把受理“关”,源头监控。该院采取“八审”法,确保案件受理质量:一审卷宗装订是否符合规定;二审文书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三审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四审移送物品是否与所列清单一致,是否合法、有无损毁;五审移送光盘等电子证据是否完备;六审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七审各种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是否及时、合法;八审办案期限是否超期。通过严审细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案件坚决予以退回,要求移送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移送。
联动巡“查”,动态监控。该院案管部门注重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对案件流程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是时时监控办案过程中的程序是否合法;二是监控承办人系统操作是否符合办案安全规定,如是否使用UK;三是监控办理的各类文书审批是否符合规定;四是监控承办人员是否对案件做了风险评估、及时把握了案件的风险点、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案管部门侧重在日常巡查中,把进入系统巡查纳入常态化工作,不仅关注案件是否即将到期,而且对案卡进行普查,结合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查程序、查文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办人、及时纠正;每周开展日常巡查不少于3次,动态监控促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率大幅度提升。
重点真“查”,保公开质量。该院本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在进行程序性信息公开和文书公开时,做到一查案卡,看案卡是否规范;二查承办人在系统中使用的各类文书,看文书是否及时制作以及审批是否规范;三查办案期限,看案件是否超期;四查公开程序,看承办人是否及时操作了公开步骤;五查终结性文书,看文书是否公开及时,应公开的文书格式、内容是否规范;六查不属于公开类的案件,看承办人是否对不应公开的案件进行了公开。通过六查六看,既保证了信息公开的质量,也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升。
统计倒“查”,守最后关口。该院充分发挥统计的把关作用,统计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数据核查,通过核查AJ2013统计系统,发现问题,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比对,如有表卡不一的情况,统计人员会及时以倒查的方式查案卡,及时通知承办人员纠正,从而起到监控的作用。同时,该院运用统计数据对业务运行态势进行综合分析,既分析一定时期内的案件数量变化,又分析一定时期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报告和通报,要求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及时纠正,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胡传仁 黄文娟)
转《2017年9月13日河南法制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