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这次真的是不虚此行,感受多多、点赞多多,特别是参观的安置帮教基地,让失足人员有了工作,给予他们‘重生’的希望,这背后少不了检察机关付出的努力。”近日,在视察商城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时,该县人大代表蒋仁华颇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商城县社区矫正对象逐年增加,作为一个山区县,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较为分散,矫正监督存在滞后性。检察机关如何才能对社区矫正对象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商城县检察院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该院积极与县司法局进行沟通协调,并投资20余万元,租赁专用通信线路,配置电子显示屏,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同步联通,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
“实现同步联通后,大大提高了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增强了监督的快速反应能力。通过电子显示屏,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接收、入矫、宣告、请销假、教育劳动、警告处罚、解矫等工作情况一目了然。”该院监所科科长童随宏介绍说。
今年年初,该院收到罪犯许某缓刑判决书后,通过电子显示屏,发现没有许某的入矫记录,便及时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原来,许某在杭州以打短工为生,工期即将结束,担心回商城后拿不到工钱,便心存侥幸,滞留工地,没有及时回居住地向司法机关报到。查明原因后,该院要求相关部门责令许某立即返回商城入矫。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现违法情形8起,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全县362名矫正对象全部录入信息管理平台,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该院还建立了“社区矫正监督微信群”,主要成员包括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办公室工作人员。他们除帮助矫正外,还要定期向检察机关报告矫正执法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报告,目的就是对社区矫正实行网格式监督,确保监督无盲区。与此同时,该院还建立了“三色”预警机制。依托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根据矫正对象违反矫正管理制度程度的一般、较重、严重等情况,分别设置蓝、黄、红“三色”预警信号。
今年9月,矫正对象吴某连续请假外出长期不归,管理平台发出红色预警,该院迅速查明情况,发现是司法所长违规批假导致。随后,该院向司法局建议对吴某进行收监处理。
“我们注重帮教预防的实际效果,从关注矫正对象的教育、回归及再犯罪预防角度出发,积极推动辖区社区矫正基地建设。”该院副检察长李昕说。
今年以来,在商城县检察院的推动下,该县先后在县职业高中建立矫正教育基地,在县精神病医院建立心理矫正中心。与此同时,该院与有关社会组织联系,让矫正对象参加电焊、汽车驾驶等培训班6期,先后有100余名矫正对象受益,让这些矫正对象健康顺利地回归社会。
“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我们通过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确保监督得了;通过健全三项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督得到;通过延伸检察职能,注重帮教预防,确保监督得好。让社区矫正这个没有高墙电网改造人的地方,在我们的努力下,筑起一座无形的‘高墙’。”该院检察长高兴日说。
(胡传仁刘东辉)
转《2017年7月11日河南法制报11版》